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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于 2021年9月14日 被检测为删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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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我是楼哥。
刚刚刷朋友圈刷到大眼李(承朋)的时候,发现他又被警告了。↓↓
说实话,乍一看这个警告,我吃惊不小。
大眼李被警告,我一点也不奇怪,因为他经常被各种人各种警告;但大眼李被程益中警告,就太TM奇怪了。
大眼李和程益中,都和我相识于渣浪微博(一个现在成了微信好友,另一个早已相忘于江湖),所以,我觉得我有必要说几句。
这个程益中是谁?来头不小。他是前《南方都市报》、《新京报》的创办人和总编辑。在他担任《南方都市报》总编辑期间,发生了两起轰动全国的事情,一个是2003年,《南方都市报》顶住各种压力,连篇累牍的报道“SARS事件”(非典),从而成为走在了最前面的中国媒体;另一个也是2003年,《南方都市报》顶住各种压力,独家深度报道“孙志刚事件”(因为没有暂时证,孙志刚被广州市执法机关殴打致死),最终推动了國家废除“收容遣送条例”。
还有一件事不得不说,在追踪报道“SARS事件”和“孙志刚事件”后不久的2004年,程益中因为涉嫌贪污10万元公款,而被羁押5个多月,最后被免去公职、开除D籍。
江湖一直流传,程益中是“因盐获罪”。这个说法当然无从证实,但可以证明的是,那时候的程益中,37岁的《南方都市报》总编辑程益中,是一个多么有良知、有担当的中国媒体人啊。
2005年5月3日的“世界新闻自油日”,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程益中“2005年度世界新闻自油奖”,在授奖词中高度评价他“是中国新闻界的楷模和有良心的职业报人,他为中国政冶文明的进步付出了代价”。
这,就是程益中作为媒体人的良知、担当的明证。
当然,这是16年前的事情了。
不得不说,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啊,不但毁人容,而且还要诛某些人的心。
虽然大眼李还是那个大眼李,但程益中却摇身一变,成了现在这副模样,如此面目可憎。
我不想吐槽程益中那份“警告词”里的语法错误和逻辑毛病,我也不想吐槽程益中那份“警告词”里的庸俗市侩和烂大街的价值观,我只想说,就“警告词”那短短的几句话,就让程益中凶相毕露,甚而至于赤膊上阵了。
作为享有盛誉的《南方都市报》创办人兼前总编辑,程益中何至于此?我百思不得其解。
经朋友指点,我特意去浏览了程益中先生创办并亲自主持的“纽约华人资讯网”,立刻就恍然大悟了。
原来,程益中早已扛起了“爱锅反米”大旗,甚至有独占鳌头的趋势。原来,程益中不但胸怀大志,而且想要奋起直追陈平、胡总编、金灿荣之流啊。
以程益中的学识,如果拿出彻底豁出去的勇气,赶超陈平、胡总编、金灿荣之流,简直是轻而易举,简直是指日可待。
虽然“爱锅反米”的生意很好做,不但一本万利,而且名利双收,但我还是想奉劝程益中一句:不要在吃 X 时没赶上热乎,反而在天亮时尿了一床,最终弄得一身骚。
耗子尾汁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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